教育机会不平等研究大多沿袭了社会分层研究的三种范式,制度主义范式关注制度变迁对教育机会不平等产生机制的影响;结构主义范式关注客观分层结构和教育机会获得之间的关联,经济结构和劳动力市场结构变化对教育机会分配的影响。但是,这两种范式均体现了较强的结构决定取向,个体完全是被动的,行为或命运的选择完全由制度或结构因素形塑或决定。这样的理论预设是与社会现实不符的,社会行动者能够主动积极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以应对制度或结构的变化。在社会研究中,忽略对个体主观能动性和微观机制的探讨,得出的结论可能是片面的,甚至是误导性的,因此,一些研究者主张放弃功能主义和目的论假设而提供更多的阶层分化的微观基础,将研究焦点放在个体、微观和主观层面,从具体化的微观过程来解释个体教育机会获得的成功和失败,即个人主义范式。当然,这种取向也经常因在分层过程中没有注意到个体特质之外的社会结构约束,而备受批评。
实际上,不同理论传统关注教育机会不平等问题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都在不同层面上揭示了教育机会不平等的运行机制。结构决定、制度安排与社会行动者的行动策略和价值观念两种维度的分歧,就是结构力量和个人意志何者在教育机会获得过程中起作用的问题。那么,人们的受教育机会究竟是结构决定、制度安排还是人们的自主选择?抑或是两个维度共同作用的结果。回答这个问题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现实中的那些因素决定了不同阶层子女的教育机会获得,以及他们如何获取教育机会,从中亦可把握客观制度、结构和主观价值观念以及实际行动之间的关系。
我院杨宝琰副教授和万明钢教授基于甘肃省Q县初中毕业教育分流的调查数据,对县域内的高中教育机会分配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考察。研究发现:社会结构因素对高中教育机会获得的决定作用非常明显,行动策略、资源和价值观念对教育机会的决定作用弱于结构因素,且助长了结构因素对教育机会的决定作用;结构因素在重点高中教育机会中的作用大于其在普通高中教育机会中的作用,行动策略、资源、价值观念因素的作用则呈现相反趋势。
本研究形成的论文《城乡高中教育机会分配的影响因素及作用模式:结构决定抑或行动选择》已在我国权威期刊《教育研究》2014年10期发表。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西北县域内高中教育机会分配的阶层化机制研究:以甘肃省为例”(课题批准号:12YJC880133)的研究成果。